终不负良宵_75.74.我又不是瓷娃娃,哪有那么娇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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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4.我又不是瓷娃娃,哪有那么娇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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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住处。

        整条简讯暮云歌就只注意到了这五个字,自己和宁致远的事情难道傅于琛也知道了?

        只是这样的疑惑却很快被刚才宁代贞带来的那个消息给代替了,内心无数的喜悦已经充斥在她的整个心头,即使说她没出息,她也愿意认了。

        打开电视机,枯燥的娱乐节目反反复复的桥段令人感到无聊,即使已经到了吃饭的时间,肚子却没有半点知觉,一晃就到了下午。

        下午的时光是慵懒而又无趣的,在一个完全陌生的房间里面,独自一个人呆着,暮云歌只能看一看电视,喝一喝咖啡,完全没有原来的那种自在偿。

        刚才傅于琛的那个简讯此刻又浮现在了她的脑海当中,疑惑和不解开始占据主要的位置,为什么明明她没有提起,这件事情还是这么多人知道了,而且连住处都知道的这样清楚,她实在是有些难以相信。

        靠在沙发边看着电视,良久,一阵强大的睡意袭了上来,暮云歌轻轻的闭上了眼睛,然后沉沉的睡了过去撄。

        白色的雪景慢慢在眼前铺展开,自己前方站着三位意气风发的男人,第一位是井向远,第二位是宁致远,第三位则是傅于琛。

        他们缓慢的转身,随后嘴角微扬,笑着对她伸出自己的手,想要将她拉过来。

        暮云歌本是满心欢喜,可是看到这种场景心里却起了波澜,这三个男人,一个渲染了自己的青春,一个颠簸了她的生命,一个闯入了她的人生,对于她来说,这三个男人对自己都有着不可言喻的重要意义。

        从自己的意愿来讲,自然是宁致远最为重要,摒弃自己心中的担心和顾虑,轻轻的向前伸手,想要触摸宁致远的右手,可是忽然间,狂风卷着白雪猛烈地吹了过来,眼前的宁致远立刻没了踪影。

        她又向四周看了看,井向远和傅于琛也都没了踪影,一瞬间,刚才白色的画面立刻变为黑色,狂风夹杂着树叶泥土疯狂的向她袭去。

        暮云歌猛地大喊了一声,然后一下子坐了起来,望了望自己的周围,随后大口大口的喘气,还好只是个梦。

        她用拳头在自己的脑袋上打了打,想要自己清醒过来,回想起刚才的梦境,暮云歌不禁打了一个冷战。

        这种画面,她从未遇见过,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种梦境是不是意味着自己的感情生活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她的心里满是疑问,一阵凉风透过窗子吹进来,暮云歌才发现,此时已经是傍晚,窗外奠已经隐约有了几分黑色晕染开来。

        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她是有些饿了。

        从早晨到现在,她几乎没有吃任何东西,所以肚子饿也是正常现象,就算是一个人,自己的生活也要过下去,不能把自己饿到,她在心里这样想着。

        随后拿起自己的包,披上披肩向门外走去。

        冬天的夜晚冷风狂暴的肆虐,光秃秃的树木笔直的立在没有行人的道路上,多了几分突兀,少了几分和谐。

        她站在路边等待计程车,风还在依然刮着,可是连一个车子的影子也没有见到,忽然,一道强光笔直大方的射向暮云歌的脸庞,然后一辆车子缓缓的停到了她的身边。

        “小歌,你怎么自己出来了,不是说好我接你的吗?”傅于琛的脸庞出现在车窗下,一如他温柔的声音。

        熟悉的声音从耳边传来,暮云歌揉了揉眼睛,随后向傅于琛的方向看了过来。

        太过长时间的昏睡已经让她完完全全忘记了这件事情,等到看见傅于琛的时候才隐隐约约想起来简讯的事情。

        他穿黑色绒毛大衣,脖子上戴着藏青色围巾,大方却又不失时尚,风又一次吹过,暮云歌打了一个喷嚏,她一边揉着鼻子一边用双手揉搓自己的胳膊,好让自己热起来。

        傅于琛看到暮云歌这番表现,直接走下车,脱下外套套在暮云歌的身上,轻声道:“这么冷的天,你也不知道多穿点。”

        寒风拂过傅于琛的脸颊,头发微微飘起,眼睛里尽是担忧,和人们口中所传的傅于琛简直不像一个人,一个洪水猛兽,一个柔情似水。

        暮云歌没有拒绝,也没有回应,只是由着他将衣服套到自己身上,一语不发。

        “你想吃点什么?”傅于琛轻声的问道,依旧温柔。

        暮云歌摸了摸自己快饿扁的肚子,随后笑着道:“我想吃猪血饭。”

        这个答案倒是令傅于琛有些惊讶,这一世,他见识过的女人当中,没有不喜欢名牌包包的,也没有不喜欢***致食物的,可是就是眼前这个女人却颠覆了他的眼界。

        她不像别的女人一样那样注重自己的外表,她不特意穿名牌,也不特意打扮自己,一切以简单为主,连吃食也不太讲究。

        这就是她,暮云歌。

        所以当刚傅于琛听到暮云歌想要吃猪血饭的时候才吓了一大跳,他回过头笑了笑,眼神里尽是宠溺,随后轻轻道:“好,你喜欢就行。”

        说着,他用手轻轻搭在暮云歌的肩膀上,并肩朝车的方向走去。

        冬天的夜里,有情愫在催生,只是这份情太过脆弱,不敢遭受任何的冲击,也不敢遭受任何的折磨,不然,就会立刻粉身碎骨。

        他绅士的为她打开车门,然后自己再走了一圈坐到驾驶位上。

        车子里的暖气很足,没过多久,又感觉有些热,想脱掉外套,可是想到这件衣服是傅于琛为她披的,她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并不是因为不舍,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你为什么会喜欢吃猪血饭呢?”傅于琛的眼睛直视前方,嘴角微扬。

        暮云歌想了想,随后笑着说:“猪血饭有家的味道。”

        是啊,确实有家的味道,那些年,她也曾和宁致远去过那家店里吃猪血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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