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高二_第二章 我们是不是坐在观众席上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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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们是不是坐在观众席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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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二岁以前,林天泽是幸福的。

        他的父亲林宣文是一个有魄力有能力的人,在八十年代末放弃了工商局副局长的位置搏击商海,靠着在任时所处下来的人际关系,先是倒卖国外进口的商品电器,积累了大部分原始资金。然后利用这些资金买了一块郊区的土地,承建起了工厂,购进了进口生产设备,生产电扇,吊扇等电器,市场份额逐渐扩大,生意越做越红火……

        而他的母亲杨林,是一个温柔贤惠的女人,和大多数八十年代的妇人一样,勤劳持家,对自己的儿子近乎溺爱。由于她身体瘦弱,生完林天泽后就不能再生孩子了。所以她和林宣武便从孤儿院里领养了一个女孩当做自己的女儿,以完成她儿女双全的愿望。这个女孩就是林青青,而那个电器公司,则由两夫妻商量改名为青泽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在他们的公司越办越大,生意越做越红火的时候,一场意外发生了。一场由生产车间线路引起的火灾袭来,此时正在做常规巡查的林宣文和杨林立即进入火场组织员工安全撤离,就在员工几近逃离的时候,承建的车间受不住火力,崩塌下来,把林天泽父母和六个工人都埋在了下面。那年,林天泽1岁,林青青11岁。

        青泽公司发生了这么大的安全事故,又是群龙无首。生产销售一切陷入了混乱之中,公司濒临倒闭。而这时,林宣文的弟弟林宣武站了出来力挽狂澜。他用狂野暴力的手段硬生生压下了死亡员工家属的闹事,一条条活生生的人命只用了区区两千元打发了事,并最大限度地维持了市场。

        事情远远没有结束,林宣武根据91年公布的收养法,提出收养林天泽的决定,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核后批准。

        根据当时相关法规规定,林天泽是那家公司的唯一继承人也就是股东。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作为林天泽的监护人,林宣武有权有责任管理林天泽的财产,包括这整家公司。

        因企业法人意外离世,经股东会决议更改林宣武为企业法人。其实股东就只有林天泽一人,他作为林天泽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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