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妖尸的那些年_第十七章 血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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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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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万代表什么,四十万什么概念,四十万代表一个四后面跟着五个零啊,多么吃惊的数字,我老爸拼搏了几十年不知道能不能达到的数字,王景天居然一下子就拿出了这么多连眼睛也不眨一下。

        结果很简单,衣服留下我们走,手里拿着四十万一头扎进名衣店一人买了一身价值不菲的衣服。

        付账的时候我卡往刷卡机子上一贴吓了我一条,两身衣服居然花了二十多万。

        当然钱这个东西在特的眼里不算什么,虽然他是没落的血族王子,不过就他身上现在戴的这些首饰估计随便一件也值百万。

        我结交特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他身上这些价值连城的古董,而是因为我们同为异类的那一方面让我不得不结交他,如果换成我是正常人,谁会那么傻去接触一个吸血鬼啊~

        出了名衣店,天色已经微微黑了,特的一身黑色劲装配着肌肉看的是那么的有范,再看看我的一身休闲装把我包裹的就像偷羊的贼一样,与特站在一起简直就可以用一句话形容,好像是:‘‘没有长得差的辅助,怎么能显出你的美。’’

        唉~你不知道当时我是郁闷到了极点,主要原因还是我不太会打扮,因为我就是一个邋遢的小男人,平日在家也就是胡乱搭配,如今习惯了也就很难改了。

        其实我觉得自己长得属于那种中等水平,平日里看自己也分早中晚,就是觉得自己挺奇怪的,早晨看自己觉得自己长得很平常,中午觉得自己很丑,晚上一照镜子又觉得自己很帅,你说奇怪吗,这脸感觉就是会变?~

        跑偏了,希望各位可以谅解,我们言归正传~

        我和特走在大街上,路人更多的目光并不是看向特这个大帅哥,而是都看向我,当时我就郁闷了,心想:‘‘哎,我有那么帅吗?’’然而一对情侣从我身边走过改变了我的想法。

        那对情侣走到离我还有一米的时候,那女的就说:‘‘谁家精神病跑出来了。’’当时我就懵了。

        原因很简单,我这一身打扮杂看杂不顺眼,因为是入秋了我身穿一个牛仔裤和黑褂子打扮,两者很不协调造成了别人的偏见。

        我告诉你吧,其实那女的从我身边过得时候,我就想把她胸前那俩馒头给她捏爆,以解我心头之恨。

        天黑的很快,几个小时的时间大街几乎变得十分冷清了,但是我也不能在这里展开翅膀,于是拉着特寻找黑暗的小胡同,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是一个超人一样,变身需要在电话亭里穿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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